对所属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讲解了建筑公司各分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文中指出,各分公司作为独立的二级核算单位,需具备应对和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全面承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经济赔偿义务。各分公司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需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同时,各分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此外,文件强调了上岗工人的安全培训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重要性,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包括合理的施工场区规划、平整的场地、畅通的道路、良好的排水系统和整齐的标牌。还特别提到了消防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要求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配备有效的防火工具,妥善管理和堆放易燃、易爆材料。各分公司还需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并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对所属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各分公司及其管理人员,特别是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专职安全员。该规定为各分公司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整个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