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发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和要求。发包单位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督,不得擅自压缩工期或违章指挥。发包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审查承包单位的相关资质。双方需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内容涵盖安全投入、设施、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检查考评及违约责任。发包单位作为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应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承包单位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发包单位应将承包单位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关键环节的管理,并对承包单位每年进行至少一次安全生产考核。发包单位还需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救,并按规定报告事故。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各类发包单位,尤其是涉及非煤矿山工程的发包单位。该文档为发包单位提供了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南,帮助其明确自身职责,确保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同时,该文档也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其提供执法依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