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安全管理制度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高空作业除移动过程中外,均应佩戴好安全带。2、钢构件安装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长度足够的爬梯(铝合金梯或竹梯)上下钢梁及屋面,施工人员不得从钢柱上面上下。3、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按规范要求使用胶皮电缆线,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护套线、花线。4、吊装时严禁在钢梁上站人。如有需要,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后方可施工。5、焊机焊把线不得超过 30 米(地线严禁使用搭铁) 。6、氧割时氧气瓶、乙炔瓶之间距离应大于 5 米,气瓶距明火应大于 10米,气瓶不准放于高压线下。7、严禁使用断股、磨损严重的绳索。8、雨雪、大雾和 6 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露天登高作业.9、手持电动工具引线长度不得超过 5 米,不得有接头。10、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大小便.注:以上内容所有人员需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每人次每项考核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