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止放炮火源措施讲解了煤矿采、掘工作面中确保安全放炮的具体操作规范和预防措施。该文强调使用获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及雷管,规定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并要求采用毫秒爆破技术,在掘进工作面需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每组装药也必须一次起爆,且禁止2台放炮器同时放炮。对于炮眼封泥,则明确指出应使用水炮泥与粘土炮泥进行封实,严禁使用煤粉等可燃性材料作为炮泥,未按规定填充的炮眼不得放炮。文中提到若炮眼内出现温度骤变、显著瓦斯涌出等异常状况时,禁止装药放炮。放炮母线等线路必须悬挂且不与导电体接触,不能使用固定放炮母线。如果在放炮地点20m范围内存在阻塞巷道超过1/3的物体
2、,则不允许装药放炮。处理瞎炮需要在班组长指导下按规程处理,尽量当班完成,如未能完成需做好交接工作。放炮采取正向起爆方式,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杜绝糊炮、明火放炮或一次装药多次放炮的行为。此外,明确规定爆破工由专职人员担任,且当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放炮。防止放炮火源措施适用于煤矿行业的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从事煤矿开采、挖掘工作的现场操作员、安全监督员以及负责爆破工作的专职爆破工。此文件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安全操作指南,以确保在实施放炮作业时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火源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整个煤矿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