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采工作面防突措施综采工作面防突措施一、工作面防突范围抚顺分院于 2006 年底至 2008 年底对我矿井田内 3 上、3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进行了区域性预测,并于 2008 年 11 月作出了石板沟煤矿+790m 水平以上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研究报告,其结论主要为-石板沟煤矿 3 上、3煤层在 F1 正断层东南方向的+790m 水平以上区域为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生产过程中可按非突出采掘工作面管理, 但应加强对该区域内的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探查工作,加强地质构造带附近采掘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根据上述结论,我矿东上山 1800 采区内的 33107 回采工作面防突范围划定为:(1
2、)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带附近 10m 范围内的综采工作面,纳入防突管理;(2)33107 回采工作面正常带参照突出威胁区域进行管理;二、工作面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方法1、加强对所回采的综采工作面的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探查工作,若发现有地质构造,将其纳入防突管理,及时编制防突措施,按防突措施要求对其附近 10m 范围内的工作面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并随时准备对达到瓦斯抽放条件的综采工作面及其上隅角瓦斯进行预抽工作;2、33107 回采工作面每推进 1050m,就要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连续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区域性预测验证,其中任何一次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时,该区域应改划为突出危险区域,只有连续两次验证
3、都无突出危险时,该区域才定为了突出威胁区,在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完成该循环的回采施工;3、当 33107 回采工作面局部区域纳入防突管理后,必须对该区域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后,还要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证实防突措施有效后,方可在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完成该循环的回采施工;4、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效果检验)方法采用国家安监局颁发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执行,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其突出危险临界指标值:K10.5ml/g.min1/2,S6.0kg/m。5、工作面进入防突区域回采前,先对综采工作面防突区域实施预测预报,其
4、布孔方式为:在回采工作面中每隔 1015m布置一个预测预报孔,且预测孔深度为 5-10m。三、安全技术措施1、33107 回采工作面每推进 1050m,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连续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区域性预测验证,当预测预报 K1max 和Smax 值均不超标,工作面无突出危险,则直接按矿总工程师批示的要求,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按该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进行作业;若 K1max 或 Smax 值超标,工作面有突出危险,采取如下防治突出的措施:以超标预测孔位置为中心,沿煤层倾向左、右各布置 3 排,共 7 排排放钻孔,每排间距为 2.0m,且每排为 2 个排放钻孔,排放钻孔直径为 75mm,孔深不少
5、于 10m,至少排放 8 小时,直至效果检验有效后,按矿总工程师批示的要求,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按该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回采。2、防突区域内回巷道支架作业时,应每隔 1015 米进行一次预测预报,若 K1max 和 Smax 值均不超标,工作面无突出危险,则直接按总工程师批示的要求正常回架;若 K1max 或 Smax 值超标,工作面有突出危险,则必须防治突出的措施,至少排放 8 小时,直至效果检验有效后,按矿总工程师批示的要求正常回架。3、防突区作业时,综采队必须坚持正确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和自救器,并配备适量的自救器供进入工作面的非本工作面人员使用,进入防突区作业的人员必须熟
6、悉该区的通风系统、避灾路线、突出征兆及自救器的使用方法。4、每次预测预报或效果检验后,防突队应认真填写防突牌板并在现场作好标记,综采队只有在接到经矿总工程师批示的预测预报或效果检验报告单后,方可按其要求施工,且将当班工作面回采情况详细、准确地向调度室汇报,5、施工队在防突区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按作业规程及防突措施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四、安全防护措施1、本工作面由非防突区向防突区域回采前,生产技术科必须向综采队、调度室和防突队等部门提交工作面临近防突区域通知单,并书面报告矿总工程师,到位时,防突队将其纳入防突管理。2、工作面回采施工前,综采队必须交班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通风队按要求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和建立相应的通风防突设施,保证通风系统独立稳定,设施牢固可靠,通风队必须在工作面下口 5m 内和回风流中和上隅角各安设一台瓦斯监测探头,并保证探头灵敏准确,且地面监测室必须能及时收到各监测探头的准确数据;(2)综采队按要求使用自救器,自救器的个数不得少于作业人员的最多人数;(3)必须在 33107 皮带运输巷机头附近的进风流巷道中安设一台直通调度室电话。以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