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烧焊安全措施井下烧焊安全措施施工单位:通风区施工地点:-300北翼大巷施工时间:烧 焊人:监 督 人:1、井下施工作业的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电焊、气焊等工作地点的两端各 10 米的井巷内,应是不燃性支护,有供水管路的分支,专人负责喷水,且工作地点必须有接受火星的设施。3、施工前,通风区必须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工作现场的瓦斯浓度不超过 0.5%,否则,严禁施工。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实时检查瓦斯浓度,发现超限,必须立即停止焊工作业。无瓦检员允许,严禁施工。4、工作完毕,必须彻底打扫施工现场,并再次用水喷洒,以免残余火星复燃,同时还必须有专人停留 1 小时,检查工作地点,如果发现异常立即处理。1 小时后,确认没有问题后,放准离开。5、施工地点必须配备灭火器。6、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仪。烧焊地点示意图审批: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安 监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