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入井整改技术措施煤矿入井整改技术措施针对 5 月 7 日由宣威煤炭局、乐丰煤管所批准的我矿停产整治实施方案及入井整改申请特制订以下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一、矿井排放瓦斯与其安全技术措施由于这段时间部分巷道停止供风,掘进工作面和盲巷容易聚积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在排放瓦斯和有害气体时,如果采用“一风吹”的方法,就会造成其他地点的瓦斯和有害气体超限,所以严禁“一风吹”的方法排放瓦斯,必须进行有控制的瓦斯排放。排放瓦斯前必须确定需要停风撤人的路线和地点,有关人员(机电带班班长、瓦检员、通风员)必须到现场。待需要停电、撤人的地点安全措施全部到位后,方可开始排放瓦斯作业。在启动局部通风机前,必须先检查局部
2、通风机附近20m 内的瓦斯情况,在瓦斯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在启动局部通风机前,先把向停风区供风的风筒用绳捆绑成一定的直径,使风筒的直径缩小以减少停风区的供风量。在排放瓦斯时,瓦检员必须时刻检查排放瓦斯巷道口号回风口合处的瓦斯浓度(1.5%),如果瓦斯浓度超限,必须立即减小局部通风机风量,使汇合处的瓦斯浓度降低到规定浓度如下。只有在回风口的瓦斯浓底降低到1.0%时,并且局部通风机的控制全部取消后,方可恢复停电、撤人地区的电源和作业。甲烷传感器应悬挂在距专用排瓦斯巷回风口中 15m处,当甲烷浓度到 2.5%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并切断工作面电源,工作面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二、
3、煤(岩)尘防治安全技术措施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保证职工生命安全,特制订粉尘防治安全技术措施。1、消除引火源由机电科严格把关,不防爆电器设备、电缆不准入井,严禁超负荷运转,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从根本上杜绝火源。2、由生产科负责及时清扫巷道中沉积煤尘对运输大巷、石门以及装载点和其它井巷硐室堆积的煤尘,定期清扫。3、冲洗煤尘对井下总回巷、主要回风巷、采掘工作面附近以及凡属清扫的巷道,及时冲洗巷道,由顶棚、两帮、巷道底部顺次进行。4、设置喷头,喷雾降尘水在一定的压力下,由不同形式的微孔喷出后,与空气中的浮煤碰撞时,可使其湿润质量增加,加速沉降,从而起到降尘的作用。建立完整可靠的
4、消防洒水系统,在采煤、掘进、运输、提升,尤其是井下转载点采取有效的喷雾洒水措施,以控制粉尘的飞扬,使其湿润后迅速沉降。5、由安全科负责,合理调节风速冲淡和排除煤尘选择合适的巷道断面,对风量进行合理分配,以使风速合理,既能带走大量的粉尘又不至于使沉降的粉尘被二次吹起。为防止灾害事故的扩大化,在主要进回风巷高隔爆水袋,及时添水保持水量。6、采掘工作面采用湿式作业对炮采工作、半煤岩巷、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湿式打眼,放炮时采用水炮泥,及时冲刷巷帮、放炮前后洒水降法、装煤点喷雾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为防止煤法随通风系统吹入采煤工作面,在进风巷中设置净化风流的防尘水幕。7、采掘工作面必要时采用煤层注
5、水,从根本上减少粉尘来源。8、采掘工作面采用放炮落煤的地点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控制药量和炮眼密度,减少煤尘量。9、井下煤仓及溜煤眼应保持一定数量的存煤,不得放空。10、加强个体防护,入井职工佩戴防法口罩。三、防止灾害事故扩大措施为了预防在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爆炸地点的高温气流在强大的冲击波的催动下,造成其它工作面的连锁反应,引起灾害事故扩大化,故采取设置隔爆水棚(水袋),以阻止灾害的扩大和蔓延。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他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用隔爆水棚隔开。隔爆水
6、棚前后 30m 以内不得有拐角,长度不得少于 20m,隔爆水袋不少于 40 袋。隔爆水棚必须有专人负责维修和灌水,经常保证水袋内有足够的水量。隔爆水袋吊挂高度不低于 1.8m,保证正常的行人、通风断面。每位职工必须爱护隔爆设施,不得私自损坏或扎破,否则,照价赔偿,并追究有相关人员的责任。隔爆水棚的吊挂钩必须灵活,保证能够在冲击波的冲击下自行脱钩洒水。隔爆水棚必须定期检查其维护和储水情况,对查出问题及时解决,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四、采掘工作面防倒柱各防炮崩支柱措施支架必须打紧背牢,斜巷支柱应山有力。倾角20 度的斜巷,支架或支柱之间,必须打撑木和拉条。放炮时,炮崩范围内的支柱必须加固好,以防崩倒,然后再继续放炮。支柱时,必须由外向里(或由下向上)修,严禁钻到空顶区进行修护。五、矿井运输提升安全技术措施1、指导思想及目标为了强化整治方案,安全管理,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安全生于泰山”为理论基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思想,加强和改进矿井运输提升条件,杜绝提升运输事故的发生,从而实现安全整改2、具体措施由组长(许文理)具体负责矿井运输、提升安全技术措施,在本矿实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