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讲解了四川省小煤矿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高效、合理、正规生产的具体措施。文件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小于等于30万t/a的小煤矿企业。文中详细规定了矿井必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和建设,强调了许可证及资质的齐全有效性,并明确禁止超层越界开采和边建设边生产的行为。此外,文件还强调了按核定能力、人员数量和劳动强度组织生产的重要性,不得擅自增加采掘头面或作业人数,且不得违反规定转包分包开采。对于建设项目,文件要求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和安全专篇,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施工,同时做到“三同时”。文件中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安全出口设置、双回路供电、图纸管
2、理、监测监控系统等进行了严格规定,以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行。最后,文件明确了煤矿各级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包括人员配置、任职资格以及带班制度等内容,确保从管理层到班组均有明确职责和规范。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设计生产能力小于等于30万t/a的新建、技改、扩建及正常生产的小煤矿企业。这些企业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本要求中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安全生产。此文件不仅适用于煤炭生产企业,也适用于相关监管部门,以便监督和检查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通过对各级管理机构的详细规定,确保所有参与煤矿生产运营的人员都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工作,从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