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处安全员职责1 认真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安全与健康程序,在工程处主任的领导下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目标,自觉接受安监部的监督指导,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2 负责检查、验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3 负责查禁各类违章(操作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 ,对违章者进行教育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先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4 参加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并到现场检查开工的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5 协助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安全讲话
2、(站班会) ;督促班(组)加强安全管理。6 参加本单位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通报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7 协助工程处主任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8 参加安监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9 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防护用品、设施计划,报安监部审批。督促并协助工程处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10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11 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负责落实对本单位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落实持证上岗工作。12 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奖励建议。13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14 按“三不放过”原则,协助工程处领导组织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15 负有查禁违章的重要责任,发现违章必须及时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