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规程讲解了高处作业的具体定义及安全要求。该规程明确了距地面2米及以上或在特定条件下(如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且没有平稳立脚的地方)的作业视为高处作业。规程强调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者禁止从事此类作业。同时规定高处作业人员应穿着灵便,避免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并且不可聚集在作业平台上以防超载。规程指出高处作业必须全过程系牢安全带,当环境无法固定安全带时需拉设安全绳作为替代;超过24米高度的安全带须采用五点双钩式,并配备速差保护器、安全自锁器等设施。对于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放置平稳并绑扎固定,不得妨碍通行或施工,并应及时清理易坠落物件。规程
2、还禁止向下丢弃物件,传递物件时不得抛掷,工具应栓有安全绳防止坠落伤人。此外,在浓雾、大雨天及风力6级以上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作业前要检查架子、脚手板等防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理加固。梯子使用方面,规定梯子不得缺档、垫高使用,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至70度为宜,禁止2人同时在同一梯上作业。规程还禁止在未固定好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支点超过3米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在石棉瓦屋顶上工作要用跳板垫在瓦面上行走。高处作业规程适用于各类涉及高处作业的企业和单位,包括建筑施工、桥梁建设、高空清洗、电力线路维护等行业。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需要严格遵守规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尤其是一线操作工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他们需要熟悉并执行规程中关于身体条件、防护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的要求,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性和规范性。通过遵循这些规定,企业和单位可以有效减少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