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1.1 总则1.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有限公司(以下简风电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风电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1.1.2 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1.1.3 风电公司和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
2、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参建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工程建设。1.1.4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各级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1.1.5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
3、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规章制度。集团公司鼓励企业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2001)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1996) ,使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1.1.6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在现场的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和环境监督部门的监督。1.1.7 风电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 职业健康和环境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风电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1.2 安全管理目标1.2.1 风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争创
4、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以下七种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或死亡事故;-不发生一般设备机械损坏事故或重大机械事故;-不发生质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水淹厂房事故;-现场不发生交通事故;-现场不发生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1.3 安全管理责任制1.3.1 风电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1.3.2 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确保监理工作以及被监理方的作业活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1.3.3 施工
5、(调试)承包商在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办法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1.4 安全管理职责1.4.1 风电公司的职责:1.4.1.1 制定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划, 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目标、标准、组织机构和保证措施;1.4.1.2 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1.4.1.3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1.4.1.4 在组织招标时,负责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定,确保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1.4.1.5 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
6、明施工基础条件;1.4.1.6 负责按规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安全措施补助费并监督使用;1.4.1.7 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1.4.1.8 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 设置安生部和专职的安全工程师;1.4.1.9 参加工程建设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4.1.10 对承包商在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提出撤换要求;1.4.1.11 监督承包商认真履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1.4.1.12 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三同时”。1.4.2 项目安生部的职责:1.4.2.1 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1.4.2.2 对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1.4.2.3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1.4.2.4 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4.2.5 建立现场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