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风停电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讲解了2008年5月18日进行的一次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电源停止后的瓦斯排放流程和安全措施。文中详细描述了在恢复生产前,必须确保各掘进工作面积聚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被彻底排放,以保证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包括:在启动局部通风机前,需要检查全风压风流处的风筒及局部通风机周围环境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才能启动风机;安装瓦斯传感器检测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确保浓度低于1%后才能延伸风筒;机电设备断电范围需覆盖排放路径20米范围内;设置警戒区防止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排放过程中每节风筒操作均需重复检测瓦斯浓度,避免“一风吹”现象发生;当瓦斯浓度超标时,采取拆开半节或少半节风筒
2、调节风量,直至瓦斯浓度降至安全水平;若浓度持续超标则需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瓦斯排放由专业管理人员指挥,根据瓦斯浓度高低确定不同级别的指挥人员;排放完毕后,需确认瓦斯、氧气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标准,并稳定30分钟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最后,由电工检查电器设备并清理现场杂物积水。停风停电排放瓦斯安全措施适用于煤矿及其他涉及瓦斯排放作业的矿山企业。这些企业在遇到停风停电情况时,需要严格按照文中规定的安全措施执行瓦斯排放工作,以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生产设施不受损害。此文件不仅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还为管理层制定了分级指挥体系,确保整个排放过程有序可控。同时,该措施也适用于相关监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的标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