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讲解了在独头巷道停风后,当瓦斯浓度超过1%或CO2浓度超过1.5%时,必须采取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的情况下,才能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确保排出的瓦斯和CO2浓度在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不超过规定值;通过调整风筒接头或使用三通调节器等方法限制送入独头巷道的风量;排放过程中,瓦检员需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当达到1%时,应减少送风量;严禁局部通风机产生循环风;排放时,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并撤出人员,同时有矿山救护队现场值守;排放后,确认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氧气和二氧化碳浓度符合标准,并稳定30分钟后,方可恢复通风;恢复正常通风后,需由电工检查电气设备完好性,再恢复电源。排放瓦斯安全措施适用于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以及涉及瓦斯排放的其他地下作业场所。该文件特别适合于安全管理负责人、通风技术人员、瓦斯检测员和矿山救护队员等专业人员使用,帮助他们在实际操作中确保排放瓦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