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斜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副斜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一、探放水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一)探水安全技术措施1、探放水作业前,必须先加强钻场附近巷道支护,并在迎头设置好一牢固的“十”字档,防止迎头突水伤人。2、清理好巷道、水沟,保证有畅通的安全退路。3、距探水作业点 10 米处安设一防爆电话直通矿调度室。4、在此巷道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时,该点标高以下巷道内严禁有人从事任何作业。只有确保井底水仓、井底煤仓等相关巷道内无人后再进行施工作业。5、在探放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将相关巷道内的电器设备设施吊挂稳固,以防水淹设备设施等事故的发生。6、流通水沟,清好水仓。检修好排水设备,详细检查施工设备,用具是否齐全,有
2、无失爆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试运转无异常后方可进行钻孔施工,钻孔施工期间本巷道不得从事其他工作。7、事先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探放水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并熟悉逼灾路线。8、钻探过程时,跟班副矿长、安全员、瓦检员、施工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监督探水工作。加强作业点附近 20 米范围内瓦斯检查工作,只有在瓦斯浓度在 0.8%以下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才能进行正常施工作业。8、探水人员要细心操作,并密切观察钻进情况及煤壁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汇报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9、探水人员要根据钻进变化,作出正确判断,如钻进中钻杆突然感觉轻松或顺杆往外流水量增加,说明接近或打穿积水空
3、区,这时绝不能抽出钻杆,应停止钻进,将钻杆固定,详细检查,监视水情,报告调度室处理。10、沼气超限有害气体涌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加强通风,及时汇报。11、各作业班必须把探水打钻的情况如实地填写在登记薄上,严格执行现场交接制度,探到设计规定的距离,经验收后才可恢复掘进,当掘进到规定的超前距离时,必须停掘,再继续打钻探水。12、探放水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撤出探水作业人员以及临近受影响区域的人员。并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报告。放水时应有专人观察并在水沟中及时测定涌水量,并应加强探水地点通风,经常检查瓦斯浓度的变化。13、钻孔编号、角度、方位、深度等必须在现场作好原始记录,并填写好探放水牌板。(二)放水时的注意事项1、探到水源后,要根据水压预计水量,水仓容积、排水能力情况,有计划放出积水。2、如发现钻孔中出现淤泥,小块煤岩堵塞钻孔,水量减少及无水情况,要认真检查分析,防止假象,不可轻易作出无水或已放干的结论。3、压力大、水量多,有条件可进行分段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