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讲解了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了促进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特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公司领导、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车间、工段、班组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考核权限分工。公司工会负责对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及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考核,由公司安环部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备案;各部门领导负责对车间、工段、班组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环部备案。考核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各考核权限部门需在每季度结束前五日将考核结果上报相应主管部门,并按季度和年度进行通报和总评。根据考核结果,公司将对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任用、选拔干部的依据。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公司将按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适用于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及岗位人员。该制度旨在通过明确的安全责任考核机制,确保各级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公司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