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排水泵联合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讲解了煤矿井下排水系统在雨季来临前进行联合试运转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步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矿井必须具备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及检修水泵,确保其总能力能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文中详细描述了试验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包括设立机电组、设备维修组、水量测量记录组等,并明确了各小组的任务。同时,文件中还列出了详细的实验前准备工作,如人员培训、工具准备等,以确保试运转顺利进行。在试验方法方面,文档提供了具体的步骤,包括检查泵房线路、水泵、管路等完好情况,并按照一泵一管、两泵一管、三泵两管的方式逐步测试不同组合下的排水效果。此外,为了保障试验的安全性,文中制定了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涵盖从施工前设备检查到施工期间的操作规范,再到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强调所有参与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任务。主排水泵联合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适用于煤炭行业特别是具有地下开采作业的煤矿企业。该文件主要针对从事井下排水系统维护和管理的技术人员、机电工程师以及现场操作工人。这些人员需要熟悉并严格执行此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在联合试运转过程中能够有效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实施这些措施,可以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在汛期或紧急情况下矿井排水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