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浸场下井须知堆浸场下井须知1、凡下井人员,必须带全所发给的劳动保护用品及照明工具。2、下井前 4 小时内严禁饮酒,禁止在井下睡觉或躺下休息,乘主罐笼者禁止在罐笼内吸烟、打闹或开玩笑。3、乘坐罐笼下井时必须严格遵守人员升降规程,听从守井人员指挥。4、严禁站在井口、采空区内、井底上下探望,以防坠落导致伤人。5、非本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起动并下任务电气设备。6、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所挂的一切安全标记、警示牌所规定的内容,对设立的防护罩及栅栏不得随意乱劾和拆除。7、下并参观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安全教育后,需有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带领方可下井。8、并下作业人员需要有医院出据的无井下作业疾病和身体缺陷的证明,否则不准下井。9、乘罐人员要听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遵守乘罐制度和乘罐时间。10、携带工具必须使用专用的工具箱和工具袋,防止刺伤或坠落伤人,乘罐时,所带工具不得伸出罐外。11、上、下天井时,必须先发信号,禁止两人以上站在一副梯上,以免受压过重,梯子折断伤人。12、井下遇到意外事故时要听从指挥,立即报告生产部门,积极组织救援,有秩序的进行处理。13、坑内禁止燃火取暖或燃烧杂物。14、不得随地大小便和乱抛杂物,注意文明生产,保证巷道畅通。15、乘坐箕斗人员必须乘坐在斗内,不得站在箕斗边缘上下。16、乘坐罐笼时,必须使用罐上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禁止人货混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