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井井口电氧焊安全专项措施主井井口电氧焊安全专项措施在主井井口处理暖气门需用电氧焊等电气设备,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施工时间:2009 年 1 月 2 日-2007 年 1 月 4 日施工地点:主井井口施工负责人: 郭如海安全负责人:潘毅一、电氧焊施工前准备1、在施工前认真检查电焊机及有关设备,保证电焊机完好。2、通风部派一名专职瓦检工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瓦斯检测,只有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 0.5%,且无局部瓦斯积存时,方可允许使用电氧焊。3、在施工地点,施工人员配备 2 个合格的灭火器、0.3m3 消防砂、洒沙工具和消防软管,并且保证有充足的水源。4、施工前,认真清理施工地点附近
2、20 米内可燃物、杂物,并用清水喷洒施工地点,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潮湿。5、氧气瓶、乙炔瓶分装分运,两气瓶相距大于 7 米,气瓶与施工人员距离大于 10 米。6、氧气用的火种只允许氧气工携带。7、电焊机的接解火由专职电工负责,并严格按照停送电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施工中注意事项1、严格听从瓦检工的指挥,当施工现场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立即停止电氧焊施工。2、施工人员及时浇灭焊接时产生的火星火块,防止引起火灾。3、电氧焊工作结束后,再次用水喷洒施工地点,且留人不小于一小时的监护,确认无误后,汇报调度方可离开现场。4、电氧焊工严格按照本工种操作规程执行。5、使用电焊时电气设备的接火,开关的停送电专人进行操作。6、未提到的操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7、每次施工前必须提前与矿总调联系,并由矿总调安排通风部安排放专职瓦检员。8、电氧焊施工中对附近设备根据情况进行有效的防护。机电动力工区2009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