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防灭火管理讲解了矿井防灭火工作的详细规定与措施,涵盖了从地面到井下的全面防控体系。文件强调矿井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的共用设置,确保支管、三通、阀门等设备齐全且灵敏有效,以满足水量和水压的要求。文中指出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或使用火炉取暖,并要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所有入井人员需严格遵守检身制度,携带自救器,禁止携带烟草、点火物品以及穿化纤衣服下井。同时,明确规定井上、下应设置消防材料库,配备充足的消防材料和工具,由专人进行管理并定期检查更换过期物资。对于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技术措施,包括现场监督、环境监测及安全防护。此
2、外,还规定井下不得使用汽油、煤油等易燃物,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中,清洗风动工具需在专用硐室内进行。井上下消防设施每季度检查一次,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针对井下防灭火管理,文件提出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要求制定季度和月度防灭火计划,开展预测预报工作,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加强对采空区密闭的检查和束管监测。矿井防灭火管理适用于煤矿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该文件为他们提供了详细的矿井防灭火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标准,旨在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它不仅适用于矿井日常生产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工作,也适用于应对突发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理。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可以有效减少矿井火灾的发生几率,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煤矿生产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