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通风系统管理矿井通风系统管理第一节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一、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一)严格执行“以风定产”。 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按月、季、年度对矿井及采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二)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1.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 1 个回采工作面和 2 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2.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 2个回采工作面和 4 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2、(三)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无风量不足的用风地点。每旬至少要进行一次全矿范围的风量测定,瓦斯异常区每 3 天一次测风,通风系统调整地点及时测风,测定结果报通防副总和通防科。(四)井巷通风断面经济合理,无风速超限的巷道。矿井总进风巷道与总回风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避免平面交叉。对车场、绕道、进回风联络巷必须留足建筑风门的距离(风门间距不小于 5 米)。(五)主通风机必须实现稳定运行,无振动、喘振等不稳定现象。(六)通风网络合理稳定,无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及进回风巷道布置不合理等现象。(七)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3、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 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 1.5m,并且无瓦斯涌出。(八)及时修复失修巷道。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 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 3%。(九)井下各类通风设施设置及时,建筑位置合理,质量标准高,实现规范化管理。采区设计要充分考虑采区内通风系统,不得使用风桥。(十)井上下反风设施齐全,检查维修及时。按规定组织矿井反风演习,反风有关技术指标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反风设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十一)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大巷之间及采区进回风巷之间应安装风门状态传感器,实现风门遥讯。(十二)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
4、运转时,必须提前制定停风安全措施;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安全预案,并纳入矿井灾害与处理计划中。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副总理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上井。(十三)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 1 周之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通防处备案。(十四)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按事故进行追查,并有记录可查。二、矿井通风系统经济合理(一)主要通风
5、机工况点合理,矿井通风网络特性曲线与风机特性匹配,风机运行效率达到 60%以上。(二)矿井通风阻力符合标准要求。矿井主通风机必须实现风量、风压等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三)矿井的通风能力与生产实际需要相适应,矿井的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7%;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配风不超过需要风量的 1.15 倍。备用采煤工作面的配风不得于小于设计配风量的 50%。(四)加强矿井外部漏风的检查与封堵,按期检查检测,矿井主通风机装置的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 5%。(五)积极简化通风网络,减少风量浪费。较长时间不使用的通风巷道及时予以封闭。生产结束的工作面、采区要及时进行回撤,并在 45 天内封闭完毕。三、矿井通风系统技术
6、管理科学、规范(一)矿井通风图纸及各种管理牌板、记录、台帐齐全,填图要及时。图纸参数齐全并符合公司统一要求,内容与现场实际相符。(二)“一通三防”技术资料实行档案化微机管理,管理规范标准。微机资料存有备份。(三)实现通风技术管理科学化。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通风系统管理,通过计算机模拟优化通风设计,优选最佳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实现通风阻力测定计算、通风网络解算、通风图纸绘制的微机化管理。(四)矿井外部漏风率测定、矿井瓦斯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通风机的技术性能鉴定、矿井反风演习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现场条件由公司统一安排进行。四、矿井通风系统的调整改造(一)每年都要根据当年采场分布及开拓进程进行通风系统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与隐患,研究制定通风系统优化调整方案。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月份列出工程进度及完成项目,便于检查考核。(二)落实工程资金。根据通风系统调整改造的内容,进行工程概算,在“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计划列出工程项目与需用资金,并有保证资金落实的措施。(三)抓好系统改造工程的实施。要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力量,筹集资金,确保工程进度;在通风系统调整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