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焊接安全作业措施井下焊接安全作业措施_队于年月日需在进行电焊(氧焊)作业,为确保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一)、方可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对瓦斯进行经常的检查,而且风速每秒不低于 1 米,回风侧必须撤出人员。(二)、现场检查和监督由现场负责人和通维队瓦检员;安检员全面负责。在检查合格后方能施焊。工作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摆放不的低于 5 米以上。各种气瓶连接要可靠,无漏气等,严禁沾染油脂。(三)、在施电焊(气焊)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绝燃性材料设施防止火灾。必须确定无易燃、易爆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四)、在电气(氧焊)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 10米的井巷范
2、围内,应用不然的材料支护,并应设有供水管路,有现场负责人安排人员喷水,施焊地点应配备 2 个干粉灭火器。在焊接或切割的物品上如有油垢或易燃材料时要先清理干净。(五)、电焊(气焊)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只有在检查后,作业地点前后 20 米范围内瓦斯无超限,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作业。电焊机及等的电气设备接地要好。(六)由机电队派一名电工接电焊机的电源,按照规定检查好设备,现场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七)电焊(气焊)作业完毕后,工作地点应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作业地点确定无火源,无异常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八)组织措施;本措施的贯彻、落实、执行等工作具体由机电队、安监科、通维队、救护队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