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讲解了湖北省境内所有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在可能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时,如何迅速有效地展开应急救援工作。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规定,遵循“预防为先、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预案详细阐述了应急救援的范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及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及调运、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等内容。其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包括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涵盖了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环保
2、局等多个部门,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责。危险性评估指出,恩施、宜昌、黄石、咸宁、荆门、襄樊等地为重点防护区域,主要危险源包括瓦斯事故、水害事故和大面积冒顶、坍塌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和区域矿山救护中队三级组成,救援物资和设备主要由各矿业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和部分生产厂家储备。湖北省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所有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特别是可能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该预案不仅为矿山企业提供了一套详细的应急救援流程和组织架构,还明确了各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具体职责,有助于提高矿山企业的应急响应能力和救援效率,保障矿山企业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