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讲解了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保障措施,以及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的相关规定。该规程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规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的企业,并强调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规程还要求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
2、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程详细描述了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的要求,明确了煤矿企业应履行告知义务,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此外,规程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出了严格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规程还强调了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同步编制安全技术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的企业,包括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这些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规定,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尤其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各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以及涉及煤矿建设和生产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规程中的各项规定不仅为煤矿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依据,确保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方面达到国家标准和要求。通过遵循规程,煤矿企业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