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浏阳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讲解了浏阳市为了提高煤矿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该预案首先对煤矿伤亡事故进行了分级,将其划分为一般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重(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预案详细规定了事故报告流程,即煤矿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市工业经济局矿山救护队值班室,再由工业经济局上报主管市长。此外,预案还详细描述了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的构成和职责,包括成立煤矿重(特)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和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明确了总指挥、副总指挥、设备(装备)后勤副总指挥、地面副总指挥及其职责。预案还特别强调了煤
2、矿必须按年度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在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应急救援管理系统由市煤矿救援指挥中心负责,该中心设在市工业经济局矿山救护队,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域内的煤矿企业应急救援日常工作。应急救援组织系统包括救护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两部分,其中救护队伍由市矿山救护队和煤矿企业的辅助救护队伍组成,医疗急救队伍则以市医疗急救中心和所在地的卫生院为主。预案还提到了煤矿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系统的建立。浏阳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浏阳市内的所有煤矿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特别是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矿长、工程技术人员、矿山救护队成员以及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这些人员需要熟悉并掌握预案中的各项规定和措施,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此外,预案也适用于市工业经济局、公安局、卫生局、总工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需要了解预案的内容,以便在需要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