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使用非防爆冲击钻安全措施井下使用非防爆冲击钻安全措施井下副井底车场绕道、西大巷 3105 风桥等处需使用冲击钻打孔固定电缆钩,为使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措施如下:1、工作地点 10 米范围内的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不能清理的要用水洒湿。并备合格灭火器一只。2、设专人负责洒水灭火工作。3、使用的冲击电钻及电缆对地绝缘必须良好,电缆不得有破口,否则禁止使用。4、冲击电钻必须可靠接地。5、所使用的变压器或调压器绝缘必须良好,且可靠接地。6、移动电气设备(变压器)或电缆时,必须停电进行 ;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或电缆。坼、装电源线时,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带电进行。7、工作时必须与搬运队联系,工作过程中,不得有车辆通过。8、工作过程中,要有专人看护电源开关,发现异常要立即停电,切断电源。9、由瓦检员在场监测,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 0.5%时才能开机打钻。10、工作不结束,瓦检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11、工作结束,所使用的电源开关必须恢复防爆性能。12、工作结束,所使用的冲击电钻、调压器、电缆等要及时回收升井,妥善保管。13、工作结束,留专人现场监视 1 小时,无异常时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