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层自燃发火安全措施讲解了矿井防灭火措施,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不受侵害。该文件从井上和井下两个方面详细描述了防灭火的具体措施。井上防灭火措施包括建立健全防灭火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并由防灭火领导小组负责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每月一次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此外,各重点防火部位配备了必要的防火设施和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消防栓、水枪、水龙带等。文件还强调了完善落实防火制度的重要性,要求制定灭火预案,让职工清楚应对火源的方法。在木料场、油库等场所设置了“禁止烟火”警示牌,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对于火险的处置,一旦发生火险,发现人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警,接报人接到报告后需立即
2、通知专业消防队和相关领导,同时调动义务消防队员按预案实施灭火。火灾事故调查要遵循三不放过原则,确保整改措施到位。井下防灭火措施主要针对外因火灾防治,鉴于该矿煤炭不易自燃,外因火灾成为防灭火的重点。文件规定了严格遵守国家防火规定,严禁携带烟火下井,并在井上下设立消防材料库,确保消防系统设施齐全灵用。地面和井下消防水池必须保持足够水量,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杜绝电器失爆,确保电器运行良好。机房硐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井下仓库、火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应杜绝火源并设置消防系统。加大通风管理力度,提高通风质量,减少漏风,保证各通风地点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文件还特别指出,在井下和井口房内进行电气焊工作时,需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并有专人现场监督。煤层自燃发火安全措施适用于煤矿企业,特别是存在煤层自燃风险的矿井。该文件为矿井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以及应急救援人员提供了详细的防灭火指导。通过对防灭火组织的建立、消防设施的配置、防火制度的完善以及火险处置流程的明确,帮助相关人员掌握有效的防灭火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正确的扑救措施,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同时,该文件也适用于煤矿行业的监管部门,为其提供监督检查的标准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