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层自燃发火措施讲解了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综合测试中心对某矿12#、13-2#煤层的自燃倾向鉴定结果及相应的防灭火措施。该矿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I级,自燃发火期为3-6个月。文中详细列出了防止煤层自燃的具体措施,包括选择合理的采煤方法以减少丢煤和回采时间,提高回采率,避免留有顶煤或底煤,禁止堆积浮煤,及时封闭报废井巷,采取防冒顶措施,并定期检测密闭内气体成分。同时,文章强调了对检测结果的记录与分析,发现异常时立即汇报并处理,以及每日检查工作面的回采情况。针对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措施,文件明确了各级领导的责任分工,要求在设计和作业规程中包含防灭火内容,设置消防设施,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工具,定期进行气体检测,建立隐患点台账,实行挂牌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自燃现象。此外,还提出了完善矿井防火措施的具体步骤,包括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池及供水管路系统,配置消防器材,设立消防材料库,制定反风演习计划等。防治煤层自燃发火措施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那些存在自燃煤层的矿山企业。该文件不仅为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提供了具体的防灭火措施指导,还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了操作规范。通过对煤层自燃倾向性的科学评估和合理预防,文件有助于降低煤矿火灾风险,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它特别适用于需要根据具体地质条件调整开采方式和技术措施的煤矿企业,帮助其有效应对自燃发火问题,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