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厂电工违章启动按钮事故案讲解了某中药厂电工徐某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章擅自按下启动按钮,导致一名操作工重伤死亡的事故经过。该案件发生在1979年7月22日上午6时,当班电工徐某和刘某在得知二车间发酵楼303搅拌罐控制失灵后,与夜班电工黄某、齐某及锅炉电工刘某某共同进行检查。初步判定为中间继电器损坏需要更换后,上晚班的电工下班,徐某和刘某找班长熊某协助修理。7点40分,三人到达配电盘前,未注意到地上放置的保险丝是发酵工郑某卸下的,熊某按顺序旋好保险并测试电路,确认有电后,徐某未经熊某同意擅自按下启动按钮,导致正在消毒的操作工刘某被搅拌机打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依据刑法第114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事故原因是徐某忽视安全规定,擅自启动设备,违反了维修后必须与运行人员共同启动试运的规定。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包括严格执行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维修后与运行人员联系共同启动试运。中药厂电工违章启动按钮事故案适用于中药厂及其他涉及机械设备操作和维护的企业,特别是那些需要严格遵守电气设备维修和启动规程的单位。文档旨在提醒所有相关行业的电工、维修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在设备维修完成后,务必与运行人员沟通并共同确认启动条件。这不仅有助于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还能提高整体生产安全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