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长春市“828”触电事故讲解了2014年8月28日发生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锋镇某厂房建筑工地的一起严重触电事故,导致5名工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在8时10分,7名工人在移动自制钢扣件移动作业平台时,该平台侵入到高压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以内(安全距离应为30厘米以上),形成了电弧放电通道,造成人员触电。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未对临近的66kV高压输电线路采取外电保护措施,工人推动非标钢扣件移动作业平台进入危险区域。间接原因包括:施工单位不具备钢结构施工资质,施工前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未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备案,且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生
2、产管理职责,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安全隐患;朝阳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及住建局监管不到位。事故处理中,相关人员被司法机关控制或给予党政纪处分,相关单位受到行政处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强调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吉林省长春市“828”触电事故适用于建筑行业,特别是涉及高压输电线路附近的施工现场。文件为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了重要的警示和指导,包括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它提醒各相关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切实执行。此外,该文件还强调了政府监管部门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加大检查力度,深入排查隐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