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兴港区“617”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4年6月17日发生在浙江大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的一起触电事故。该事故导致槽罐车驾驶员杜治窖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万元。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单位及车辆、驾驶人情况。事故单位涉及安徽省黟县联合运输公司和浙江大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安徽省黟县联合运输公司是车辆所有人,其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车辆为重型专项作业车(槽罐车),注册日期为2007年12月3日,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该车配备有物料输送泵和三相电源线,用于外接电源。驾驶人杜治窖持有A1A2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另一名驾驶人杜天伟为其儿子,持有B2驾驶证和道路运
2、输从业资格证。浙江大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与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乙方仓库,运输方式由乙方代办。事故发生当天,杜治窖父子从德清新市镇出发运送混凝土减水剂,8时许到达公司并停车准备卸货。在卸货过程中,杜治窖因触电身亡。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嘉兴港区“617”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特别是涉及重型专项作业车(槽罐车)的运营企业和驾驶员。此外,也适用于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企业及其相关供应链上的物流公司。报告内容对这些行业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提醒各企业在进行货物运输和卸货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操作规范,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报告也为相关部门提供了参考依据,以便加强行业监管,提升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