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市政有限公司 “722”一般触电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7 月 22 日 6 时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市政有限公司在午山社区竖一路进行电力隧道施工时发生触电事故, 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崂山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牵头,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区市政公用局、崂山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技术鉴定、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现
2、将有关情况综合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为竖一路(南崖路横一路)市政配套工程;地址位于金家岭街道午山社区南崖路至横一路,长约 420 米。红线宽 15 米,车行道 9 米,人行道双侧各 3 米。主要包括道路、绿化、给排水、电缆隧道及路灯等内容。工程合同价款约 543 万元。工程合同于 2016 年 4 月 1 日签订,建设单位:青岛市崂山区市政公用局;施工单位: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市政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青岛嘉城电工咨询有限公司。当日,施工单位成立了竖一路市政配套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 ,任命耿希元为项目经理。(二)事故单位情况名称: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市政有限公司类型:有
3、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青岛高科技工业园(高新区)云岭路南端法定代表人:孙哨兵公司总经理:高尉项目经理:耿希元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经营范围:市政设施建设,市政道路建设施工等。资质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三)监理单位情况名称:青岛嘉诚电工咨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青岛市市南区武昌路 7 号法定代表人:叶晓明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经营范围:电力工程咨询、设计、监理等。(四)项目部安全管理情况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项目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从业人员进行了“三级”安全生
4、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不规范, “三级”教育卡片中缺少公司和项目部级的签字;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的诸多安全隐患。(五)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情况该工程经过了正规招投标程序,各相关单位证件、资质符合规定。开工前,区市政公用局按规定对各参建单位进行了安全监督交底工作,告知了安全监督的流程、交底的内容。施工过程中,区市政公用局各相关科室经常对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能及时向项目参建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对该工程的各类安全生产监管档案比较齐全,安全监管比较到位,但督促落实整改不力。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5、午山社区竖一路市政配套工程工地南侧电力隧道开挖完毕,施工进入混凝土浇筑阶段。2017 年 7 月 22 日 6 时许,工人王德武和王珊珊开始调试振捣棒, 为浇筑混凝土做施工前的准备, 王珊珊负责振捣棒一端的电线连接,王德武负责远端配电箱的电线连接和闸刀开关的控制,两人相距约 40 米。在调试过程中,王德武未认真核实王珊珊确已接好电源线的情况下便合上电闸,此时王珊珊大叫一声触电倒地,在附近的孙振军听到后,立即让王德武断电。(二)救援及现场处置情况事发后,孙振军、王德武和李贯平迅速将王珊珊抬到平整地面处,由王德武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工地其他人员同时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约十分钟后,工地人员未等
6、120 急救车赶到自行开车将王珊珊送往青医附院东院进行抢救,9 时 30 分许经抢救无效死亡。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相继赶往事故现场开展工作。崂山区市政公用局立即下达停工通知,要求事故单位保护现场,积极救治伤员。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迅速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按规定向上级进行事故报告。崂山公安分局中韩边防派出所将王德武等有关人员依法进行了控制。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本次事故造成 1 人死亡(详细信息见附件 2) ,直接经济损失约 130 万元人民币。四、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一)直接原因1、王德武和王珊珊违章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私自进行电工作业;且王德武在未确知王珊珊是否完成电路连接的情况下便合闸送电。2、开关箱内接线不符合“三相五线制”要求,未接保护零线,触电发生时漏电保护器未工作,振捣棒与开关箱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二)间接原因1、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市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部未配备专职电工。在行业主管部门多次指出施工现场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没有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对作业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违规作业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