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电焊机电源线时,触碰绝缘破损电源线,造成触电死亡事故2005 年 5 月 18 日,某供电所在新装配变排杆焊接工作中,因触碰绝缘破损的电焊机电源线,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一、事故简要经过2005 年 5 月 18 日,某供电所安排农电工李 x x(工作负责人)等 6 人,到鱼洞街道仙池村三社新装配电变压器处,进行排杆焊接、挖配电变压器接地线沟槽、接地线焊接铺设等工作。16 时左右,电杆焊接完毕,准备转移到距原施工地点约 30m 处焊接并铺设配电变压器接地线。16 时 10 分左右,配电工余 x 在未得到工作负责人许可的情况下, 走到民房右侧面(此处墙角挡住了其他人员的视线)拆除电焊机电源线(
2、当时未断电源),不慎用手抓住了绝缘层已破损的电焊机电源线,导致触电倒地。后被旁边村民发现,其余 5 人迅速跑到余 X 倒地处,将电源线与余 x 分开,余 x 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1配电工余 X 安全防护意识不强,在未检查电焊机电源是否已切断,未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无人监护的情况下,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不慎抓住绝缘破损的带电的电焊机电源线,触电电流大于其摆脱阈,造成较长时间触电。2现场施工时,违反 DL 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 部分:架空电力线路)1136、113亏“电焊机一次侧、二次侧的电源线及焊钳必须绝缘良好”、“电焊机倒换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
3、或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 必须切断电源”的规定, 施工时使用绝缘破损的电焊机电源线,转移作业地点时,未及时切断电源。3工作负责人在工作转移时未明确人员分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监护和监督。三、暴露出的问题1施工现场管理松懈。工作地点转移时,工作负责人未督促切断电焊机电源,没有安排专责监护人,做好现场监护工作。2设备管理不善。设备检查制度未落实,电焊机电源线绝缘破损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工作现场移动电气设备时,未按规定切断电源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1电焊机在使用前,应检查一次侧、二次侧的电源线及焊钳绝缘,确认绝缘良好。2现场接、拆施工电源时,设专人监护,操作人员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严防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4由有从事电焊相应资质的人员使用电焊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