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某加油站“10. 7”施工人员触电死亡事故讲解了2008年四川销售公司泸州公司小市加油站在进行油罐更换及多项检维修项目时发生的严重安全事故。该加油站于2008年4月发现93汽油地埋油罐出现渗漏,随即停止该油罐作业并开始整改计划。6月确定由四川省科锐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和泸州市纳溪区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分别负责工艺电气线路安装和土建项目。9月24日,三建司委托泸州市建兴钢结构公司对防雨棚进行加固整改。10月7日,施工人员汪永才、曾敬兴在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的情况下擅自开始打孔作业。尽管现场管理人员陈英及时制止,但曾敬兴再次返回作业点并在操作台上不慎触电身亡。事故原因分析指出,直接
2、原因是施工人员不听劝阻、违章蛮干,间接原因包括施工人员不清楚墙体内敷设有电源线且未办理必要作业票证,其他原因还包括建设方未组织安全交底、监管空档以及安全教育不到位等。四川某加油站“10. 7”施工人员触电死亡事故适用于石油销售行业尤其是加油站及其相关施工改造项目。此案例对于正在或即将开展隐患整改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加油站具有重要警示意义。文件特别强调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醒各层级管理人员需严格遵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同时,也适用于涉及类似高风险作业的企业和单位,帮助其识别潜在风险,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避免类似悲剧重演。通过学习本案例,企业可以进一步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施工人员的风险意识和操作规范性,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