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化学危险源名单(品名及储量) (第一批)讲解了八种化学物质的储存标准及其对应的最低储量。液氨被列为首批重大化学危险源之一,其单台储罐储量需达到20吨及以上,或总储量需达到100吨及以上。液氯的单台储罐储量需达到10吨及以上,或总储量需达到50吨及以上。液态硫化氢的单台储罐储量需达到5.0吨及以上。液态光气的单台储罐(或系统)储量需达到1.0吨及以上。砷化氢的单台储罐储量需达到1.0吨及以上。液态二氧化硫的单台储罐储量需达到2.0吨及以上。原油的单台储罐储量需达到1000吨及以上。石油化工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单台储罐储量需达到100吨及以上。重大化学危险源名单(品名及储量) (第一批)适用于化工、石油、石化等行业,特别是涉及上述化学物质的生产、储存和运输的企业。该文件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指导,帮助他们识别和管理重大化学危险源,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