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矿“2006.10.20”触电事故讲解了2006年10月20日发生在小青矿的一起触电事故的详细经过、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白班期间,供应科坑木场班长乔安排杨、李、于三人修复沙场院内公司预制件厂房西南角灯杆上的坏照明灯。因灯杆高度问题,他们决定用铁管重新做一个7.8米高的灯杆并与原杆绑在一起。在立杆过程中,灯杆接近南北走向的18号东部水源井6000伏高压线,导致高压线放电,使杨右手烧伤并摔伤右耳。直接原因是灯杆过高且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附近有高压线和变压器的情况下未对周围环境进行安全确认。班长安排工作不细,没有明确具体注意事项,领工兼安全负责人杨现场擅自决定更换灯杆,没有向科里汇报也未采取防范措施。间接原因是作业现场环境差,安设原灯杆时未考虑换灯问题留下隐患,供电部在厂区内设置的高压线不合理。针对此事故,提出了多项防范措施,包括加强班组长管理、制定可行的安全措施、发挥现场安全负责人的作用等。小青矿“2006.10.20”触电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以及存在类似高风险作业环境的企业。尤其适用于涉及电力设施维护和高空作业的部门或岗位。该文档旨在帮助这些领域的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了解此类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方法,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作业流程,确保在复杂环境中作业时能够有效避免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对于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也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