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宁波电业局“3.3”事故一、事故简要经过2006 年 3 月 3 日, 浙江宁波电业局 220kV 新乐变电站发生一起工程外包单位油漆工误入带电间隔造成 110kV 母线停电和人员灼伤事故。3 月 3 日的工作中, 其中一项为潘花乐 1230 正母闸刀油漆、 新中 1377 正母闸刀油漆,由外包单位奉化实兴电气安装公司(民营企业)承担。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对两名油漆工(系外包单位雇佣的油漆工)进行有关安全措施交底并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开始油漆工作。下午 13 时 30 分左右,完成了潘花乐 1230 正母闸刀油漆工作后,工作监护人朱发现潘花乐 1230 正母闸刀垂直拉杆拐臂处油漆未到位,要
2、求油漆工负责人汪在新中 1377 正母闸刀油漆工作完成后对潘花乐 1230 正母闸刀垂直拉杆拐臂处进行补漆。下午 14 时,工作监护人朱因要商量第二天的工作,通知油漆工负责人汪暂停工作,然后离开作业现场。而油漆工负责人汪、油漆工毛为赶进度,未执行暂停工作命令,擅自进行工作,在进行补漆时跑错间隔,攀爬到与潘花乐 1230 相邻的潘荷新 1229间隔的正母闸刀上,当攀爬到距地面 2 米左右时,潘荷新 1229 正母闸刀 A相对油漆工毛放电,油漆工被电弧灼伤,顺梯子滑落。14 时 05 分 110kV 母差保护动作,跳开 110kV 副母线上所有开关,造成由新乐变供电的 3 个 110kV 变电站失电,损失负荷 12.2 万千瓦(占宁波地区负荷的 3.4%) 。14 时 50 分恢复全部停电负荷。伤者立即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目前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1油漆工毛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现场作业的各项安全规程、规定,不听从工作监护人命令,擅自工作,误入带电间隔,是发生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2工作监护人朱监护工作不到位,在油漆工作未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去做其它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将两个油漆工滞留在带电设备的现场,造成失去监护,是发生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3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全面、不到位,现场管理不严格,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