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讲解了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及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依据,强调了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29人或死伤30人以上的事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该预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八八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适用范围方面,该预案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工作原则包括预防为主、安全
2、第一,以人为本、减少伤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反应。组织体系包括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相关单位及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任务。应急救援部分详细描述了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和预案启动的具体步骤,包括事故报告流程、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响应措施以及省安全监管局的处置建议和行动。浙江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行业领域,特别是在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需要省政府组织指挥处置的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化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行业领域。该预案不仅适用于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也适用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在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后期恢复等方面的指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