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肃省电力公司“2.7”触电坠落人身死亡事故2007 年 2 月 7 日, 金昌供电公司送电工区带电班在等电位带电作业处理330kV 3033 凉金二回线路缺陷过程中,发生触电高空坠落人身死亡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经过:2007 年 2 月 7 日, 金昌供电公司送电工区安排带电班带电处理 330kV 3033凉金二回线路#180 塔中相小号侧导线防震锤掉落缺陷 (该缺陷于 2 月 6 日发现) 。办理了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编号 2007-02-01) ,工作票签发人王某某,工作班人员有李(死者,工作负责人,男,28 岁,工龄 9 年,带电班副班长) 、专责监护人刘等共 6 人,工作
2、地点在青山堡滩,距河清公路约 5 公里,作业方法为等电位作业。14:38 分,工作负责人向金昌地调调度员提出工作申请, 14:42 分,金昌地调调度员向省调调度员申请并得以同意。14:44 分,地调调度员通知带电班可以开工。16:10 分左右,工作人员乘车到达作业现场,工作负责人李现场宣读工作票及危险点预控分析,并进行了现场分工,工作负责人李攀登软梯作业,王登塔悬挂绝缘绳和绝缘软梯,刘为专责监护人,地面帮扶软梯人员为王某、刘某,其余 1 名为配合人员。绝缘绳及软梯挂好,检查牢固可靠后,工作负责人李开始攀登软梯,16:40 分左右,李登到与梯头(铝合金)0.5 米左右时,导线上悬挂梯头通过人体所
3、穿屏蔽服对塔身放电,导致其从距地面 26 米左右跌落到铁塔平口处(距地面 23 米)后坠落地面(此时工作人员还未系安全带) ,侧身着地,地面人员观察李还有微弱脉搏。现场人员立即对其进行现场急救, 并拨打电话向当地 120 和工区领导求救。由于担心 120 救护车无法找到工作地点,现场人员将李抬到车上,一边向河清公路行驶,一边在车上实施救护。17:12 分左右,与 120 救护车在河清公路相遇,由医护人员继续抢救,17:50 分左右,救护车行驶至金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时,李心跳停止,医护人员宣布死亡。事故原因:本次作业的 330kV 凉金二线铁塔为 ZMT1 型, 由 ZM1 型改进, 中相挂线
4、点到平口的距离由原来的 10.32 米压缩到 8.1 米; 档窗的 K 接点距离由 9.2 米增加到 9.28 米;两边相的距离由 17 米压缩到 13 米(ZMT1 塔在北京良乡铁塔试验场通过真型试验) 。但由于此次作业忽视改进塔型的尺寸变化,事前未按规定进行组合间隙验算。作业人员沿绝缘软梯进入强电场作业,绝缘软梯挂点选择不当,造成安全距离不能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等电位作业最小组合间隙及甘肃省电力系统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2002 年 12 月制定,经海拔修正后金昌地区应为 34m) ,此次作业在该铁塔无作业人时最小间隙距离约为 25m,作业人员进入后组合间隙仅余 06m,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