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中力特种玻璃有限公司“5.24”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2006 年 5 月 24 日上午 8 时 40 分左右, 浙江中力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事故,造成 1 人死亡(虞勇,男,1980 年 2 月 9 日出生,四川省荣县古佳乡瓦厂埂村 13 组人) ,直接经济损失 20 万元。一、企业基本情况浙江中力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位于萧山区新街镇双圩村, 成立于 1998 年,注册资金 2168 万元,固定资产 3279 万元,员工 300 人左右,主要经营制造、加工、安装特种玻璃、塑钢门窗、轻钢、玻璃采光顶、建筑幕墙、铝合金门窗、建筑门窗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事故发生在 1#玻璃生产车间,当时死者正在清理的机器为 SM40 型直线双边磨机,按照该设备的技术要求, 一般累计工作 32 小时要换一次水, 2 个月要进行一次水槽的清洗,以免玻璃粉末堆积过多影响机器的使用和磨削质量。二、事故经过2006 年 5 月 24 日上午 7 时 30 分,浙江中力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1#玻璃生产车间磨边班班长丁世全安排本班组成员徐祖权、朱镇旺、龙柱、虞勇四人负责清理玻璃双边磨机水槽中的玻璃粉渣。至 8 时 40 分左右,四人已完成西边水槽的清渣任务,准备清理东边的水槽,此时徐祖权、朱镇旺、龙柱三人已走到东边的水槽旁,走在最后的虞勇不小心摔倒
3、,并与旁边正在运转的 FGSC-45 型工业用排风扇发生碰撞, 风扇倒地时摔破开关控制盒,虞勇的右手正好搭在被摔破的风扇开关盒上,导致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将虞勇送往萧山医院进行抢救,经医院一个多小时的全力抢救,虞勇恢复了心跳和自主呼吸,但仍昏迷不醒,尔后被转入重症监护中心继续抢救,最终由于伤者全身功能衰竭,抢救无效,于 2006 年 5月 26 日 22 时 40 分左右死亡。三、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清洗现场没有设置防滑的安全警示标志,死者虞勇安全意识不强,在清洗水槽过程中没有穿绝缘防滑靴、戴绝缘胶手套,滑倒后撞倒电风扇,右手搭在破损的风扇开关盒上,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2、间接原因:(1)用电管理不规范。部分插座连线没有定位安装、接线板随意拉置、部分用电设备没有安装触电保护器,特别是发生事故的电风扇使用的插座未安装触电保护器;(2)公司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经验主义意识强,总认为象清洗水槽这样的工作没有多大危险,没有制定水槽清洗安全操作规程,及没有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监督使用;(3)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到每一个员工,三级教育没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4)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5)公司对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不足,职工自身防范安全意识不强。四、事故性质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