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接电触电身亡事故经过2001 年 4 月 5 日 15 时 30 分左右,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某采油厂第三油矿 X 队 5 名工人,在 7 号计量间 17680 水井进行电解冻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电气安全规程进行作业,6 千伏电源与变压器接线中间处接头加绝缘胶带耐压不够,1 人在拽动裸铝电缆时,电缆与 6 千伏电源线其中一项接头处相碰,发生击穿放电,造成其所拽的电缆带电,致使 1 人触电死亡。事故原因经现场勘查和调查了解在场的当事人,有以下原因。1.直接原因。(1)程序颠倒。解冻程序应先敷设解冻电缆,后接通变压器。实际现场情况是在未敷设解冻电缆前就已将 6 千伏高压接入变压器。(2)解冻电缆无绝缘保护层。(3)电缆接头处绝缘胶带包裹不标准,绝缘等级不够。当电缆拽动摩擦时,高压放电。2.间接原因。(1)间接注水井停注时已经扫线,但因阀门不严,导致管线冻结。处理冻结管线事故采取的是电解冻这一老办法,本应由矿里的仪修队出人接电,但仪修队近期检修线路,工作繁忙。该队为尽快处理,及时注水,主动安排本队大班自己组织施工并接电,违反了高压用电操作规程。(2)该队队领导在安排解冻工作中,没有详细布置安全措施以及现场的安全检查,在现场的副队长和班长也未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3)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盲目施工,对 6 千伏高压的危险性没有清醒的认识,缺乏最起码的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