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讲解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一般程序和内容。该文件指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是政府安监部门的重要日常工作,旨在通过对企业日常管理、现场安全状况抽查、应急预案演练及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工作的监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基本原则方面,强调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要求监察机构以国家名义并运用国家权力,依据法律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而言,主体合法指监察机构和人员必须依法有权实施行政管理;权限合法指活动必须符合法定职责权限;内容合法则强调监察行为涉及的权利义务需符合法律规定。此外
2、,文件还提出执法必严,即尊重客观事实,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处理;违法必究,即对一切违法行为严肃惩处,维护法律尊严。在程序上,要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遵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确保程序合法、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同时,强调文明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既要严格公正,又要文明礼貌。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从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人员。它不仅为这些部门提供了详细的执法依据和操作指南,也为相关企业和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通过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基本原则和程序的明确规定,该文件有助于推动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它也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帮助其了解和配合政府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