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某加油站工程模板坍塌事故一、事故简况2002 年 5 月 6 日 17 时,湖南省永州市某加油站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结构的雨篷在混凝土浇捣过程中模板支架系统突然整体失稳坍塌,造成 7人死亡、10 人受伤。二、事故发生经过永州市某加油站工程是在一个已经停业的简易加油站原址重建的。整个工程包括加油站营业房、地下油罐、硬化车道、院墙及厕所,总占地面积1587m2。其中营业房为两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180.68m2(两个混凝土单柱,间距 11m,另外 2 个柱与营业房外墙成一体),加油站棚挑檐长 3.5m。加油站由江永县城建规划局副局长何个人非法设计,由本县潇浦镇白水村农民、个体包
2、工头周非法承包。2002 年 2 月 25 日,施工方在取得施工图纸后,招聘民工开始工程基础施工和加油站营业房的施工,3 月 25 日营业房土建主体结构完工后即开始加油棚挑檐施工。5 月 26 日 64 名作业人员进行加油棚混凝土板浇注,并于当日 13 时完工,14 时下起暴雨,雨后施工方没有检查模板支撑情况,即在 15 时 30 分开始浇注加油棚混凝土反梁,17 时当混凝土反梁浇注到接近与营业房顶部接口处时,尚未初凝的加油棚混凝土板由东西两面向中间整体坍塌, 站在加油棚混凝土板上的 10多名作业人员被掩埋,造成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三、事故原因分析1,技术方面雨篷混凝土模板工程没有经过设计计算,没有编制施工方案,支撑高度为 6m,而立柱木杆梢径仅为 5060mm,且长度不够而采用搭接或对接,不仅立柱接长的做法不规范,同时又缺少水平支撑和剪刀撑。因此,浇灌混凝土时造成整体失稳坍塌,是此次事故的技术原因。2管理方面工程施工人员无资质承包工程,该工程项目模板及模板支撑没有施工图,施工中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过程没有技术人员指导,撑木半数长度不够 6m,采用 23 根短木搭接或对接,用铁丝绑扎或用马钉、木板固定。撑木材料不符合要求,撑木之间横向拉接不足,支撑体系稳定性差,混凝土浇筑过程也没有专人检查,造成雨篷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坍塌。是此次事故的管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