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酒精厂锅炉爆炸重大事故讲解了2002年11月5日发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寨圩酒精厂的一起蒸汽锅炉爆炸事件。该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并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2.04万元。2001年9月4日,钦州市锅检所在定期检验中发现该锅炉因擅自修理且修理质量低劣存在重大隐患,作出停止使用的结论并依法查封。然而,2002年4月27日,该厂擅自启封使用被停止运行的锅炉,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炉熄火并依法予以封存。2002年10月,业主和其子为满足生产旺季的蒸汽需求,再次擅自启用该台锅炉,进行违规检修及化学清洗。2002年11月4日下午开始点火升压,至次日凌晨6时55分发生爆炸。爆炸原因为违法指挥、违法操作
2、、违规修理及违章清洗。具体表现为:业主无视执法部门决定,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当班司炉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操作;锅炉挖补质量低劣,承压能力下降;清洗公司未按规定报批清洗手续,误导该厂违法启用锅炉。某酒精厂锅炉爆炸重大事故适用于涉及锅炉使用与管理的企业,尤其是化工、食品加工等需要使用蒸汽锅炉的行业。这些企业应从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文件特别强调对锅炉修理工作的监管,严禁无资质单位及人员进行修理工作,加大对擅自使用存在隐患锅炉行为的处罚力度,要求合理设计挖补范围,控制焊接工艺,避免重修挖补,保证焊接质量,防止出现T形焊缝。此外,还需加强对锅炉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