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原市化工厂煤气中毒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81 年 4 月 3 日 6 时 40 分,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化工厂苯酚车间中和岗位煤气冲破水封导致 3 人中毒死亡。是日 l 时 30 分许,该厂苯酚车间中和工段苯酚水泵发生故障,碱熔工段被迫停车待料。4 时 20 分通知煤气工段,并将七台碱熔锅的煤气阀门全部关闭。5 时酚水泵修复开启。6 时 20 分碱熔工段开车,在通知煤气工段后又将 7 台碱熔锅的煤气阀门全部打开。6 时 40 分,中和工段亚纳溶岗位的操作人员去通知放料岗位的人员放料时,发现 1 名工人倒在中和岗位操作台南边的小平台楼梯上,另外 2 名工人倒在水平台上。3 名工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2、二、事故原因分析1煤气水分离器的设计存在重大缺陷,不符合有关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 9车间煤气工段煤气管道出口的最大工作压力为1150毫米水柱,按规定要求,最低有效高度为 1150+500= 1650 毫米,但该水封的有效高度仅 1260 毫米。2该厂使用煤气的车间共有 9 个,但当天晚上使用煤气的车间仅有 3 个,且 99以上由苯酚车间使用。因此,尽管 9 车间采取了降低风压、减少供量等措施,但整个管道的压力升高,将水封液面冲破。3工艺布局不合理,煤气水封位于室内,中毒人员所在的平台地势较高,距水封仅 88 米,加之有排风筒和水库房遮档,逸出的煤气极易积聚,中毒人员也不易被发现。4,气水分离器未落实到具体人进行管理,以致水封发生泄漏后未及时发现。5向煤气工段发出减量通知后,立即关闭煤气阀门,习惯做法不当,可使煤气总管的压力迅速增高。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1将煤气水封移至室外,取消操作台,改建隔离操作室。2全厂煤气生产、使用的指挥权,收归厂部生产调度室。3整顿加强安全管理机构,重新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对不符合设计规范的设备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