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乡县新峰煤矿“518”顶板事故讲解了2008年5月18日凌晨发生在湖南省宁乡县煤炭坝镇新峰煤矿的一起严重顶板事故。事故发生于-28米水平一石门黄跃云采掘队,导致一名矿工死亡,并造成了33.5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该矿始建于1994年,为村办煤矿,采用斜井开拓方式,设计和核定生产能力均为每年1万吨。主斜井配备一台0.8米主提升绞车,风井则有两台15KW轴流式通风机确保通风。自2008年1月10日起,胡友明承包了该矿,负责全面工作,并设立专门的安全和生产管理团队,包括安全矿长助理、生产矿长助理及三个专职安全员。此外,该矿持有齐全的证照,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均在有效期内。事故
2、地点位于-28米水平一石门黄跃云采掘队回采工作面,从2008年3月1日开始,该区域由于岩石破碎而使用木棚支护,棚距0.5米,煤层倾角约为12度,并安装了一台2.2KW局扇进行送风。宁乡县新峰煤矿“518”顶板事故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炭开采及相关行业的企业,特别是那些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的小型煤矿。该案例不仅对同类煤矿具有警示作用,也适用于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通过对这起事故的学习,可以帮助这些单位和个人更好地理解顶板事故的原因及其防范措施,从而提高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对于参与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来说,这份材料提供了实际操作中的宝贵经验教训,有助于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细节,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