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910”运输事故2007 年 9 月 10 日, 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发生一起较大运输事故,死亡 3 人,直接经济损失 176.1 万元。一、概述:1、事故单位: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2、企业性质:集体企业。3、事故时间:2007 年 9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4、事故地点:+150m 北暗斜井。5、事故类别:运输事故。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 3 人。7、直接经济损失:176.1 万元。二、事故单位概况:(一)企业概况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位于永兴县樟树乡大岭村境内,距永兴县城约32km,矿山有简易公路通到樟树乡政府。大岭煤矿始建于 80 年代,是乡
2、办集体企业,采取承包经营方式,承包期为 8 年(2003 年 6 月起) ,承包人为曹传运,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核定生产能力均为 2 万吨/年。该矿由曹传运任矿长,负责煤矿全面工作;曹圣龙任副矿长兼出纳,分管煤矿后勤工作;李良文任副矿长,分管井下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未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设井下跟班长 2 人,即李友雄和曹传荣,负责矿井现场安全管理,李友雄兼管煤矿生产工作,曹传荣兼管煤矿机电运输工作;该矿由两名跟班长负责下井带班,矿长、副矿长未按规定执行下井带班制度。矿井原作业方式为“三八”制,即三班生产,每班作业 8 小时。根据郴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该矿 8 月 1 日起停产整顿, 8 月 17 日煤矿整改方案经永兴县煤炭局批复,煤矿于 19 日恢复整改。8 月 19 日恢复整改以来改为 2 班作业,早班时间 8:0016:00,中班时间 16:0024:00。煤矿现有职工 29 人,其中井下作业人员 18 人,管理人员 11 人。由于晚班未做,通常早班作业人员会提前进、出班,中班作业人员根据早班出班情况决定进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