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郴州市永兴县复和乡高一煤矿“927”运输事故2007 年 9 月 27 日,永兴县复和乡高一煤矿行人斜井发生一起较大运输事故,人车在提升过程中发生断绳跑车,造成 6 人死亡,10 人受伤,其中 2 人重伤,8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 398.1 万元。一、概述1、事故单位:永兴县复和乡高一煤矿。2、企业性质:合伙企业。3、事故时间:2007 年 9 月 27 日 8 点 10 分。4、事故地点:行人斜井井筒。5、事故类别:运输事故。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 6 人,重伤 2 人,轻伤 8 人。7、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98.1 万元。二、矿井基本情况(一)企业概况永兴县复和乡高一煤矿位于永兴县复和乡
2、金华村境内,南距永兴县城约 20km,矿山有简易公路通到复和乡政府,复和乡有乡级公路与 S212 省道相连,乡级公路为水泥路,在鲁塘坳与国道 G107 及京珠高速公路相连,交通方便。该矿由 14 个矿井整合而成,共投资 9660 万元,股东 1000 余名。主要股东有冯伏满、冯高明、冯子明、黄开光、冯建华、黄开宗等。属私营合伙企业,董事长冯伏满,法人代表、矿长冯高明。现有职工 150 名。矿井作业方式为“三八”制,每班作业 8 小时,早班时间 8:0016:00,中班时间 16:0024:00,晚班时间 24:008:00。(二)矿井基本情况1、持证情况该矿设计能力 3 万吨/年,于 2005
3、 年建井,2006 年底投产。矿井依法取得了“五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证号:4300000510050,有效期为 2005年 1 月至 2009 年 1 月;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湘) MK 安许证字20061933号,有效期为 2006 年 7 月 20 日至 2009 年 7 月 20 日;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X181105130,有效期为 2006 年 12 月 3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0 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30000000003028(1-1) ,成立日期为 2007 年 7 月 18日;矿长冯高明取得了矿长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号为湘煤安字第 05
4、1093 号,矿长资格证号为湘煤-0500556。2、矿井开采条件矿井开采马田矿区黄沙冲井田北部 109 至 112 线之间二叠系上统龙潭组煤层。该矿位于南岭纬向构造带北缘的耒临南北向构造与湘东南新华系复合部,为一大致对称向斜构造。矿区内含煤 10 余层,主要煤层为 5、6 煤层。5 煤常有 02 层夹矸煤层厚度为 03.8m,平均厚度为 1.46m,厚度变化较大,为不稳定煤层,倾角 30500。6 煤煤层结构较简单,煤层厚度为 03.1m,平均厚度为1.51m,厚度变化较大,为不稳定煤层,倾角 30500。根据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湘煤行200724 号文的批复,复和乡高一煤矿鉴定结果为低瓦斯矿井
5、;煤尘无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不易自燃煤层。该矿于 200 年底正式投产,尚未进行生产能力核定,今年至事故发生时共产煤 2.1 万吨。3、生产系统情况1)矿井开拓该矿采用斜井开拓,设计有 3 个井筒,即主井、副井、风井。但该矿实际有 4 个井筒, 即主井、 副井、 风井、 行人井。 主井井口坐标为 X=2892700.7,Y=38397522.4,Z=+209.6m,井底标高-42m;坡度 300;副井井口坐标为X=2892928.4,Y=38397651.7,Z=+213.2m,井底标高-10m;坡度 270;风井井口坐标为 X=2896128.4,Y=38397073.5,Z=+24
6、2.4m,落底标高-28m。行人井井口坐标为 X=2892762.2, Y=38397446.8, Z=+216.7m, 井底标高-10m,坡度 270。矿井现在主要生产水平为-10m 水平。2)通风系统该矿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主、副井进风,风井回风。 风井安装了 2 台型号为 YBK58-9.0 型通风机, 电机功率为 22kw。3)提升系统主斜井:主井井口标高+209.6m,落底标高-42m,坡度 300,井筒铺设钢轨 15kg/m,安装有一台 JTK1.61.2 型提升机,电动机 380V,130KW。提升钢丝绳为 619-21.5mm,提升容器为 0.5m3V 型翻斗式矿车。提升煤、矸石和下放材料。副斜井:副井井口坐标为+213.2m,落底标高-10m;坡度 290,井筒铺设钢轨 15kg/m,安装有一台 JT1.21.0 型提升机,电动机 380V,55KW。提升钢丝绳为 619-21.5mm, 提升容器为 0.5m3V 型翻斗式矿车。 只提升煤、矸石和下放材料。4、矿井安全管理该矿董事会共有 6 人:董事长冯伏满、副董事长冯子明、冯高明,成员黄开光、黄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