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娄底市涟源市湄江镇新坪煤业发展有限公司“8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一、概述1.事故发生时间:2007 年 8 月 13 日 17 时 50 分。2.事故单位名称:涟源市湄江镇新坪煤业发展有限公司。3.事故发生地点:+216 水平三石门。4.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 1 人6.直接经济损失:35 万元(详见附件 3) 。二、事故单位概况矿井基本情况矿井始建于 1983 年,1985 年 1 月正式投产。原为地方国有煤矿,2003 年底改制为集体所有制煤矿,2006 年元月改为股份制企业。矿井设计能力 3万 t/年,矿井依法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证号:4300000420447
2、) 、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 X181003112) 、工商营业执照(证号4300001100641) ,矿长已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各种证照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全公司现有职工 119 人,其中井下采掘作业人员 86 人,2006 年实际生产原煤 3.1 万 t; 采用“三八”作业制。 矿区内交通以公路运输为主,国道 207 线从矿区外围通过,距矿井约 2Km,距涟钢专用铁路株木站 20km,距涟源市城区 30Km,距娄底市城区 38Km,铁路、公路交通均较为方便。该矿开采渣渡矿区路馆井田煤层, 井田范围内含煤三层:3 煤、5 煤、6煤。其中 3 煤、6 煤为不可采煤层。
3、5 煤分两个分层,分层间为泥岩。5 上煤分层厚 02.33m, 煤厚变化大, 绝大多数地段不可采。 5 下煤分层厚 0.213.8m,一般厚 1.9 米,多为粒状结构,半暗暗淡型煤,偶尔在靠近 5 煤层下分层顶板处可见亮煤条带,本层较稳定,为本井田唯一可采煤层,5煤层组总厚 3.217.6m,一般厚 5.8m;煤层倾角为 1025。5 煤层的伪顶为炭质泥岩, 在回采中易随采随落, 直接顶为深灰灰黑色薄层状泥岩、质软、遇水膨胀,中夹薄层状细粒砂岩,全层厚 5.138.17m,一般 6.8m,属 12 级顶板,直接底板为灰黑色、薄中厚层状泥岩、砂质泥岩,一般厚 3m 左右,老底为灰灰黑色含菱铁矿粉
4、砂岩,一般厚 8m 左右,略有底鼓现象。该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根据 2006 年矿井瓦斯鉴定资料,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53.50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13.7l m3/min。新坪煤矿自建矿以来已发生过多次煤与瓦斯突出。 根据煤炭工业湖南煤炭质量鉴定检查检验报告,该矿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无自燃发火倾向性。该矿采用平硐(标高+261m)暗斜井开拓方式,分区式通风系统。矿井当前布置 11、12、13 三个采区,每一个采区有一对暗斜井,采用走向长壁式采煤法和炮采回采工艺。该矿采用分区式通风系统,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平硐为进风井,有二个回风井(1 号、2 号),各回风井均装有二台 YBK
5、56-11/30 型轴流式通风机(一台运行,一台备用) ,矿井总进风量为 1120m3/min,总排风量为1260 m3/min。1 号风井负责 12 采区的回风,排风量为 540 m3/min,2 号风井负责 11、13 两个采区的回风,排风量为 720 m3/min。该矿装备有 KJ-90 型安全监测系统。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均按要求安装了甲烷传感器(12 个) ,二个风井均安设了风速传感器;地面设有专用监测机房,配备有值班人员,系统运行良好。该矿建立了防突工程队,配置防突队长 1 人、组长 2 人,施钻员 10 人。防突措施主要是超前钻孔,采用 2.2kw 强力电煤钻施工钻孔,钻孔孔径一般为 87mm。矿井配备有红旗-75 防突钻机、MD-2 型突出危险性预测仪,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因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严重,2004 年几乎每次石门揭煤都发生突出,此后石门揭煤前采取先掘煤巷超前被揭煤地点数米,然后石门贯通煤巷,避免揭煤,近几年避免了石门揭煤突出。防突采掘工作面按出班炮进行管理,实行全井撤人、地面放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