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井防灭火措施讲解了为确保矿井安全,特别是主副井区域防火与灭火的全面措施。该文件规定木料场距离主井或副进口必须不小于80米,以减少火源接近易燃物的风险。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及使用火炉取暖,避免任何可能引发火灾的因素。文中指出,在主副井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动火作业时,需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并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照明线路在井口附近的20米范围内也必须遵循消防标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此外,地面距主副井口不超过50米处应设置消防材料库,保证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一旦井口或其附近发生火灾,要求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向领导及调度部门汇报,防止火势蔓延至井下。主副井防灭火措施适用于煤炭开采企业,特别是那些拥有主副井设施的矿山单位。它为从事矿井建设和运营的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一线工人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这些规定有助于预防和控制矿井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降低财产损失风险。同时,该文件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检查和监督依据,确保各矿山企业在防火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