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梓龙乡梓改煤矿“1218”水害事故讲解了2007年12月18日发生在冷水江市梓龙乡梓改煤矿的一起水害事故,导致1人死亡和56.58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该矿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始建于1983年,1987年投产,曾由李华兰租赁经营并扩股至656万元。煤矿拥有合法资质,包括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等,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矿区位于金竹山矿区西北翼石湾井田内,地质构造复杂,煤层倾角超过70度,且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但+190m水平以上采空区及周围老窑积水情况未查明。事故发生于+190m北探煤上山,在复采过程中因未充分重视老巷道和老窑水的风险,尽管编制了作业规程并在施工前进行了学习,但掘进过程中忽视了滴水现象,最终导致突发性水害事故的发生。冷水江市梓龙乡梓改煤矿“1218”水害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尤其是中小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该案例对具有类似地质条件和开采历史的煤矿尤其有警示作用。通过对这起事故的分析,相关企业可以认识到在探放水安全措施、老空区和老窑水管理、日常监测以及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此外,该文档也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帮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注重细节,加强风险防控,确保矿山作业的安全性。同时,对于政府监管部门而言,此案例也强调了加强对煤矿企业合规性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性。